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受新疆机场(集团)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片区道路综合整治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片区道路综合整治项目(监理),项目区域位乌鲁木齐国际机场院内(陆侧区),车行道改造面积41087.5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8181平方米,路牌56块、庭院灯298盏、路灯39盏、景观石1组、立缘石7265米、平缘石11973等。项目总投资额1073万元,监理服务费概算2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在监项目必须少于3项,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
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至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厦八楼)现场报名。
2、投标报名日期为:2018年07月16日-2018年07月20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及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原件、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监理合同原件,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项目总监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监理合同原件,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携带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
四、其他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 上发布。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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