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店电厂煤场封闭改造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辛店电厂现有2×330MW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660MW,配套1座条形煤场,建有防风抑尘网。根据国家10部委和6省(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地处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的辛店电厂,需要对煤场进行封闭改造。方案采用单跨网架加压型彩钢板进行封闭,封闭煤棚长240米,跨度108米,设计存煤10.5万吨,封闭后设计储煤量满足全厂机组15天连续满负荷运行需要;同步进行数字化智能煤场改造。
规模:2×33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辛店电厂煤场封闭改造设计项目:招标范围为整个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全部设计,需出具地基施工图纸,开展试装和检测等,还包含基础施工、封闭与数字化智能煤场等标段的技术规范编写,评标、设计审查,设计变更及审核等技术支持,贯穿整个工期的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辛店电厂煤场封闭改造设计项目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综合设计甲级或电力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10年内应具有300MW火电机组及以上煤场和输煤系统设计3项及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17日8:30起至2018年7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