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敏煤电厂4号锅炉44高温炉烟管道及5号锅炉52、55、57高温炉烟管道内保温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伊敏煤电厂4号锅炉44高温炉烟管道及5号锅炉52、55、57高温炉烟管道内保温修复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煤电厂4号锅炉44高温炉烟管道及5号锅炉52、55、57高温炉烟管道内保温修复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敏煤电厂4号锅炉44高温炉烟管道及5号锅炉52、55、57高温炉烟管道内保温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伊敏煤电厂。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包括:伊敏电厂#4、#5锅炉高温炉烟管道内保温长期在高温环境下烧损,设备运行时检查发现44、52、55、56、57高温炉烟管道漏热极其严重,管道外表面温度达到350度,需对#4、#5锅炉高温炉烟管道内保温漏热严重的部位进行修复。4号炉高温炉烟管道内保温修复:74㎡; 5号炉高温炉烟管道内保温修复:166㎡。
(具体工程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4炉工期为15日历日,#5炉工期为3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机组检修实际情况确定)。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行业保温防腐工程能力资格证书(保温施工、防腐施工能力资格等级甲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1)具有近三年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3项火电厂锅炉系统内保温修复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18日09:00起至2018年7月26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7月18日09:00起至2018年7月27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