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兵团第九师规模化生物天然气项目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7月16日 17:3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3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8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1、招标内容
1.1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规模化生物天然气项目已由第九师发展改革委以师发改(投资)备【2016】00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疆兵团第九师团结农场一连。
建设规模:日产沼气量36000Nm3,每日处理牛粪污226吨(含固20%)、甜菜渣115吨(仅每年11月至次年1月,含固16%)、玉米秸秆117吨(含固50%;约260天每天130吨,约90天每天80吨);沼气经提纯后日产车用生物天然气20000Nm3,符合《车用压缩天然气质量标准(GB18047-2000)》。利用沼渣沼液制取固、液有机肥。
1.3招标范围
预处理区域、厌氧发酵区域、脱硫区域、固液分离区域、气柜及火炬区域、沼液存储区域、配电室及综合水泵房区域、全厂管廊及部分道路。本次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不包括:锅炉厂房区域、天然气提纯压缩充装区域、综合办公楼、厂区围墙、有机肥加工区域的建筑工程。
1.4工期:2018年8月25日-2019年8月15日
210个日历日(不含冬休期)。
1.5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人员需在兵团备案册中)。
2.4外地进疆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进新疆建设兵团备案备案手续》或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备手续》。
2.5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6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府网站事故查询系统”网站所记录的为准。
2.7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无被政府通报的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记录。
2.9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无因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合同终止、解除、仲裁和诉讼记录。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同时上传投标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