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十四局华南事业部奉贤区2017年水系沟通工程预制桥梁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预制桥梁板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上海市西南的奉贤区;工程项目地点较为分散,分别分布于奉贤区奉城镇、南桥镇(含西渡社区)、金汇镇、青村镇、庄行镇及柘林等六个镇,工程针对涉及的河道,通过拆坝建桥或疏浚河道等工程措施来消除河道堵坝及断头现象,使得区域河道基本功能得到恢复,沟通水系顺畅,河道无堵坝断头,确保区域河道的防洪排涝安全。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坝基73座、新建桥梁66座、新建箱涵1座、倒虹吸1座、护岸210米、疏泼河道105米、疏浚土方1790.42立方米及其他相关工程。
2.2招标范围:桥梁板
本次招标的桥梁板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1 |
桥梁板 |
按图纸设计要求 |
m³ |
1830 |
奉贤区2017年水系沟通工程沿线。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2.3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08月至工程结束,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卖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4交货地点:
奉贤区2017年水系沟通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8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一定的供货能力、垫资能力,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符合3.1.1条要求。
3.1.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桥梁板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至少2份,加盖公章)。
3.1.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3.1.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8 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4日下午17点前(北京时间),在网站在线报名参与本次招标,并在平台中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4.2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4.2.1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均不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