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发电厂3号炉磨煤机分离器改造招标二次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88/17-QT-0101 |
3号炉磨煤机分离器改造 |
将3号炉A、B、C 3台磨煤机的6台分离器改造为动态分离器,将原有的分离器拆除,并负责新动态分离器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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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招标已报名成功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本次不需再次缴纳标书费。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炉磨煤机分离器改造】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有不少于3台的国内单机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双进双出磨煤机动态分离器改造的成功业绩。
6.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事故发生,无安全、质量、进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19 09:07到 2018-07-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19 09:07 到 2018-07-2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