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音乐喷泉景观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音乐喷泉景观工程) 已由兴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仁发改批【2017】22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仁县
2.2 项目规模:包括长方形喷泉、圆形喷泉、水幕激光电影、LED屏幕、控制管理用房及湖岸电缆管沟。长方形喷泉1个,长100米、宽15米,水面1500米;圆形喷泉1个,直径36米,水面1018米、水幕激光电影1套;湖岸电缆管沟,长230米。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东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音乐喷泉景观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贰级 注册建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2017】103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9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8月09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9日09时00分 至2018年08月0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