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尧母陵遗址文化公园”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尧母陵遗址文化公园”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望都县发展改革局以望都发改备字【2018】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百分之百,招标人为望都县中久房地产开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复兴南街东侧,中华西街南侧,振兴南街西侧,庆都路北侧。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东侧尧母陵庙遗址区、中部尧母陵文化休闲广场区和西侧配套设施及商业区。项目规划总用地56.94亩(37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60平方米。
2.3监理服务费上限: 30 万元
2.4质量标准:合格
2.5监理服务期限:578日历天
2.6监理周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止。
2.7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等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要求: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安全员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 20 日至2018年7 月 26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公共服务平台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3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 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 ,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自行到 通过审核后,即可在河北省 公共服务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投标人自负。 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办法详见 “保定 关于提供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投标报名功能的通知”。 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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