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 万元及以上。
(2)如果申请人为系统集成商,必须具有安防设备和软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集成商必须通过ISO27001 信息安全体系认证、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壹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壹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等级证书(壹级)、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等资格证书。
(3)如果投标人为设备和软件生产商:必须具备工业产品和软件的开发能力,至少有3 款及以上公安部许可销售的工控安全产品,具有3 款及以上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认证,相应产品有行业内运用案例。所有工控安全类产品必须国产自主,不接受国外工控安全类产品投标文件。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执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现场调试、试验、技术服务等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软件安装调试的经验,曾经担任同类型设备、软件安装调试的负责人员(提供简历),同时系统集成商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取得如下至少一样证书:CISSP 注册信息系统安全专家证书、ISO27001 LA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主任审核员证书、CISAW 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认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硬件、软件必须通过公安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中心、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证书,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预售许可证,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资格证书。申请人提供的产品证书必须与投标产品一致,并提供相应产品的功能说明书及证明材料,不得使用与招标方要求设备无关的证书。
(7)投标人承担过3 个及以上工业控制领域的安全防护系统工程的建设类似业绩或自行生产的产品在电力行业有相关项目运用,并提供相应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
(8)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投标人需为设备生产制造厂商或电力生产控制系统信息计算机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平台集成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年07 月23 日 09 时00 分到2018 年07 月30 日 18 时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线上双轨运行,投标人必须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报名。
线下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7 月23 日 至 2018 年 07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14 日 10 时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