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招标范围:怀来风场二期110kV升压站变配电设备出质保前委托第三方试验工作,工作内容为按照冀北电网相关工作完成预防性试验、定期检验、保护装置校验,包括出质保前对风场进行的常规检验、回路传动,事故抢修和临时消缺等。协调电网停送电计划(包括协调张家口、冀北、华北)审批。协调张家口电网公司开展设备整体定检后验收工作并保证验收通过。
4、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4.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包含该标段内容)
4.4.近三年(2015年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须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现场设备操作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证书、职称。
4.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7.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3.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14.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5.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7.投标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至少提供其中一项)。
4.18.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110kV电压等级: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35kV电压等级及以下: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3)近三年(2015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应承担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投标注意事项:
5.1、投标人应根据本公告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及服务承诺,并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达投标文件接收人处;
5.2、投标人报价时必须用非手写的方式填写报价单。
5.3、投标人应事先接受招标方资质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相关业绩、技术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则不需出具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