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项目三期建筑面积约228578.83 m²,有22#楼、23#楼、24#楼、25#楼、26#楼、27#楼、28#楼、29#楼、30#楼、31#楼共10栋楼,其中31#楼已建成使用,即海赋长兴项目售楼部。
交通状况:绵阳市经开区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经过多年发展交通状况良好,满足施工需要。
施工内容:“电建地产•海赋长兴”项目三期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22#楼、23#楼、24#楼、25#楼、26#楼、27#楼、28#楼、29#楼、30#楼及地下室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包括桩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普消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预埋)、安防工程(预埋)、自消工程(预埋)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调整。
施工工期:计划于2017年9月20日开工,2020年3月25日竣工,工期918日历天。
2、招标范围:24-28#楼及对应地下室用预拌干混砂浆,具体详见图纸及相关有效文件。
3.采购数量:
物资名称 |
规格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日期 |
干混砌筑砂浆 |
M5 |
8000 |
吨 |
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
|
干混抹灰砂浆 |
M5 |
18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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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抹灰砂浆 |
M15 |
55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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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地坪砂浆 |
M15 |
1600 |
吨 |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成立在三年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同类物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供货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近2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5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1.6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0 日至2018年8 月3日下午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