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系统火灾探测设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一期自动报警系统回路以32点为单位增设短路隔离器共180个。
2.2.#1、#2转运塔公共区走廊、办公室、仓库及电梯前室增设点型烟感358个、手动报警按钮28个、声光报警器28个、消防广播扬声器56个、广播模块2块和报警回路板2个,并接入#1机区域报警主机和消防电话主机。
2.3.#1、#2机组蓄电池室加装可燃气体探测器4个及可燃气体报警主机1台;
#3、#4机组蓄电池室增加可燃气体探测器4个及可燃气体报警主机1台。脱
硫蓄电池室增加可燃气体探测器3个,可燃气体报警主机1台,防爆点型感烟
探测器3个。
2.4.化学制水电缆沟更换老化的线型感温探测器更换4500米。新增2500米,新增输入接口模块25个。
2.5.二期更换老化的线型感温探测器2500米。新增线型感温探测器3000米,新增输入接口模块30个。
2.6.燃料区域更换老化的线型感温探测器4000米。
2.7.二期电缆夹层存在分支的线型感温探测器改为正确接线,增加回路板2块、输入模块50个。
上述设备材料供货及施工。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 4)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发电厂消防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2015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6)2015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 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购标请于2018年07月23日 09时00分至2018年07月30日 16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购标请于2018年07月23日 09时00分至2018年07月30日 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