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江流域潮州市古枫涝区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4工程规划建设内容:
枫江流域潮州市古枫涝区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滞涝区(人工湖)新建工程、②排涝河道、排涝渠道治理工程、③撇洪沟(即截洪渠)工程、④水闸工程、⑤泵站工程、⑥配套桥梁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20.35亿元。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枫江流域潮州市古枫涝区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勘察、设计、造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所需的专题报告编制(包括且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专题、移民征地拆迁规划大纲、移民征地拆迁规划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大纲)、防洪评价专题、水资源论证专题、工程管理信息化专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工程建设用地规划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等内容,以及立项阶段国土、规划等部门对用地及其他相关审批事项所要求的图件资料成果)。
注:在本项目立项审批、可研批复过程中,若各相关部门对相关专题及审批事项有要求的,中标人需按其要求编制专题报告及提供符合审批要求的资料成果,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 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2)、(3)资格条件:
(1)工程咨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②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建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需包括水利或水利水电;
(2)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职称或以上;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责任方的正式职工。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和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登记手续,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2015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3.6自2015年5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报名截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行贿犯罪纪录;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多个单位(不得超过三家)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在联合体中承担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责任方,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由联合体责任方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7日
4.2招标资料每套(人民币)2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按要求缴纳上述招标资料费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自行密切留意系统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答疑等相关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7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