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2项目概况:公司共5台气化炉,采用干煤粉激冷流程工艺,10套黑水处理装置,5套气化炉黑水闪蒸、5套鼓泡塔闪蒸,均采用二级闪蒸加黑水沉降处理加灰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灰水作为气化炉激冷水、文丘里洗涤水等。 黑水处理工艺流程:洗涤工艺气的黑水进入黑水处理装置,经二级闪蒸处理的黑水加入絮凝剂混合进入沉降槽沉降,处理后指标合格的灰水溢流至废水罐、循环水罐,加入分散剂防止水中Ca2+、Mg2+在系统循环中产生结垢,合格的灰水经循环水泵加压送至气化炉、文丘里洗涤器循环使用。 关键设备为黑水沉降槽、循环水罐、废水罐。
水质指标是否达标严重制约气化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同时随着节水工作的逐步开展,系统置换水量将逐步减少,为防止水质变差影响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需委托专业化单位进行技术服务,确保水质达标。
2.3招标范围:投标单位负责烯烃一分公司气化灰水处理装置的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有:
1)提供灰水处理装置运行期间异常波动的技术指导服务;
2)提供分散剂、絮凝剂等药剂的供应、投加指导服务;
3)提供灰水处理装置水质指标控制所需的各类技术资料、方案的编制和技术培训服务;
4)提供水质指标、运行数据的监督、分析服务;
5)负责药剂包装材料的回收;
6)常驻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1名(作息时间同烯烃一分公司正常工作作息时间,异常状态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
7)提供加药装置的运行维护,分散剂加药装置所需的设备供货及维修保养全部由乙方负责;
8)负责处理后的灰水指标达到烯烃一分公司水质控制指标的要求,详见下表:
处理后的水质指标 |
||
介质 |
项目 |
指标 |
灰水 |
悬浮物mg/L |
<50 |
氯离子mg/L |
<500 |
|
pH |
7~9 |
|
总溶固mg/L |
<2000 |
|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
<1500 |
|
碱度mmol/L |
<20 |
|
系统循环水量m3/h |
≤2200 |
|
系统废水排放量m3/h |
≤150 |
2.4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内容,月度水质指标合格率低于98%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且为一般纳税人;
B.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营范围至少包括水处理药剂生产、销售、服务或水处理技术服务(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C. 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份为GSP或干煤粉气化装置(日投煤量不低于1500吨)提供过技术服务或药剂供应的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为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或包括服务条款的销售合同,并提供业绩单位服务证明、证明人及联系方式,证明需加盖使用单位公司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3日上午09:00时至2018年07月30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