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新能化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2018 年度高纯氢气(GB/T 3634.1-2006、GB/T 3634.2-2011《高纯氢气》)框架采购。主要内容有: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烯烃、甲醇中心用高纯
氢气 290000 标立方(0.0899kg/Nm3)。按甲方使用单位实际需求供货,详见技术协议。
2.1 本次招标合同方式为框架协议,合同期限 1 年。
2.2 上述需求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需求总量可能会有所变化,最终需求量以需求单位生产实际需要为准,根据协议单价进行结算;招标人不做最低和最高使用量承诺。
说明:标的产品使用单位 现场无氢气储罐,从供氢安全考虑,现场正常需要两台车,车辆占用费包含在氢气单价中。
交货时间:甲方使用单位通知后,按照订单要求时间送达生产现场交货。交货时间:供货前甲方提前 10 日通知乙方。 详见技术部分。
合同期限:1 年。协议到期后,如果合作顺利,双方协商续签。
3、资质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经销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所有承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生产、销售、服务的能力。
3.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 具有所投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扫描件。
3.4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取消投标资格。
3.5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3.5.1 本标的高纯氢气,是危险化学品。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如投标人自行运输,应具有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委托其他运
输单位承担运输,提供承运合同(协议)和被委托运输单位应具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运输单位的人员及车辆运输所需的资格证件,证件不少于三辆车的人员及车辆;投标人还应具有标的产品生产销售或经营业绩(提供购销合同扫描件)。
3.5.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 近 3 年未发生被客户因质量或服务问题提起诉讼及仲裁的情况。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把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 9 时至 2018 年 8 月 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