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二、工程概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内容:厂区建构物完善化及优化工程施工,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本标段工程拟定于2018年9月1日开工, 2018年10月31日前竣工,工期60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踏勘要求:
2)如投标人未按照“1)条”要求参加本次现场踏勘,未取得现场踏勘证明书,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机会,投标文件也视为无效文件。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可进入现场实施踏勘。如投标人及其代表在实施踏勘时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至少提供1个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3年内所负责项目发生过人身伤亡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不得在本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同时项目经理具有住建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同时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24日9:00起至2018年7月31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