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加油站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功能涉及/研发及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建设规模:视频监控系统软件一套。
2.4建设投资:425万元。
2.5计划工期:3个月(自工程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止)。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视频监控系统相关功能、设计、研发及集成项目按照“技术先进、稳定可靠、贴近实战、经济实用、安全防护”的设计原则,采用“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思路,实现天津石油公司的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及智能预警分析功能,提升天津石油加油站管理类能力。系统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与原有天津石油CMC系统做接口,按照原有CMC标准进行系统无缝开发、展示、分析。高清视频监控分为前端子系统和后端子系统两部分,期中前端子系统部署在各加油站,后端系统部署在天津石油中心机房,对通过车辆、出入人员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自动抓拍记录,实现车辆入站率、入站车辆分析、加油卸油行为分析、服务时长与效率分析、非油商品销售分析等功能,从而达到加油站智能化管理目的;第二部分:智能预警分析系统,与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综合展示系统、调度指挥系统、决策支持、舆情监控、移动应用等系统共同构成管理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在管理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的架构下部署运行,并实现与管理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其它系统间的信息共享与集成。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 。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8月13日 13:30。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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