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燃料1、2号煤场挡风抑尘墙改造(EPC总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4/17-SG-1401 |
燃料1、2号煤场挡风抑尘墙改造(EPC总包) |
燃料1、2号煤场挡风抑尘墙改造(EPC总包)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燃料1、2号煤场挡风抑尘墙改造(EPC总包)】
1.投标人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内。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2.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投标人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2个已投产挡风抑尘墙工程建设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近三年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9.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方与招标方未发生过任何法律纠纷。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23 09:00到 2018-07-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23 09:00 到 2018-07-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