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类型:施工
项目工期:90个日历天
(1)10、11号泊位后沿堆场雨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主要是通过在北山河西侧原排水口处设置收集(井)池,再通过增设DN400~DN500压力管道泵送至12#泊位后沿处理站集中处理。
10、11号泊位码头平台污水收集后的输送系统:码头引桥端部的4个集水池(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污水通过本次输送系统压力管道连接,泵送汇流至北山河3#集水池再与堆场污水一并传输至12#泊位后沿处理站。
12#泊位后沿污水处理站集中一体化处理系统主要包括初沉池1座、调节池1座、混凝池1座、絮凝池1座、成套斜管沉淀池2台座、清水池1座、污泥池1座、加药房1间、各种泵8台、供电等;污水收集主要包括收集池1座、收集井2座、排水管、输送压力管道等。
(2)堆场雾炮设置及其供水管道输送系统:在1101和1102堆场内新建雾炮(含基础、设备、供电),再从拟建的污水处理站清水池取回中水连接到原3#集水池附近现有除尘供水管道分别布线接入各雾炮点,构成堆场降尘系统,喷雾降尘系统包括雾炮、支架、基础、供电等3台套。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3.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除施工图地基处理深层搅拌桩分部工程由业主自行处理外,不在此招标范围),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而必须进行的在周边管线(电缆沟)保护、河堤支护、绿化带恢复、部分弃土外运等。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4. 标书款(元):1000
5. 投标保证金(元):6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污水处理类或治理类施工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页)。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18-07-24 17:00:00----2018-07-31 16:0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