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HDTDZ116/17-SG-04)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木斯
一、招标条件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相关技改项目 新增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房产建筑段热负荷项目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自筹;招标人为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6/17-SG-0401 | 一标段 | 一级网支干线、升平小区换热站及一级网支线安装 | 800 |
CHDTDZ116/17-SG-0402 | 二标段 | 站南小区换热站及一级网支线、轮轴车间换热站及一级网支线安装 | 800 |
CHDTDZ116/17-SG-0403 | 三标段 | 安庆小区换热站及一级网支线、机务段换热站及一级网支线安装 | 800 |
CHDTDZ116/17-SG-0404 | 四标段 | 升平小区、浴池锅炉房二级网和分户改造 | 3000 |
CHDTDZ116/17-SG-0405 | 五标段 | 安庆小区二级网和分户改造 | 3000 |
CHDTDZ116/17-SG-0406 | 六标段 | 站南小区二级网和分户改造、铁路看守所二级网新建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三项规模相近或高于本次招标热网施工的良好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以上的管理经验。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由于项目工期紧张,业主方计划六个标段同时开始施工,如果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多标段同时开工能力,不同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允填报同一项目经理及配套的施工班组,且必须保证每个标段投入的人力资源、施工机械数量能够满足工期要求。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三项规模相近或高于本次招标热网施工的良好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以上的管理经验。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由于项目工期紧张,业主方计划六个标段同时开始施工,如果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多标段同时开工能力,不同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允填报同一项目经理及配套的施工班组,且必须保证每个标段投入的人力资源、施工机械数量能够满足工期要求。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三项规模相近或高于本次招标热网施工的良好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以上的管理经验。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由于项目工期紧张,业主方计划六个标段同时开始施工,如果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多标段同时开工能力,不同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允填报同一项目经理及配套的施工班组,且必须保证每个标段投入的人力资源、施工机械数量能够满足工期要求。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三项规模相近或高于本次招标热网施工的良好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以上的管理经验。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由于项目工期紧张,业主方计划六个标段同时开始施工,如果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多标段同时开工能力,不同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允填报同一项目经理及配套的施工班组,且必须保证每个标段投入的人力资源、施工机械数量能够满足工期要求。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五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三项规模相近或高于本次招标热网施工的良好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以上的管理经验。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由于项目工期紧张,业主方计划六个标段同时开始施工,如果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多标段同时开工能力,不同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允填报同一项目经理及配套的施工班组,且必须保证每个标段投入的人力资源、施工机械数量能够满足工期要求。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六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三项规模相近或高于本次招标热网施工的良好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资质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以上的管理经验。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由于项目工期紧张,业主方计划六个标段同时开始施工,如果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多标段同时开工能力,不同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允填报同一项目经理及配套的施工班组,且必须保证每个标段投入的人力资源、施工机械数量能够满足工期要求。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25 09:00到 2018-07-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25 09:00 到 2018-07-31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点击进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http:)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采用传统开标方式的项目,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 2018-08-14 09:00 。 开标地点: 北京。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