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华浙能发电 3号卸船机控制系统和传动系统改造EPC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ZB1805046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 3号卸船机控制系统和传动系统改造EPC工程 ,项目业主为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本标段工程计划工期2019年03月01 日 至2019年04月09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3号卸船机控制系统和传动系统(变频器)进行整体更换。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合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唯一号码),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标的能力。
(2)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3台及以上1250t/h卸船机整机控制系统和传动系统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4)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在神华集团系统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无重大不诚信事件发生,承诺无行贿记录,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4.3 现场考察:招标人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备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等。
4.5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4.6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登录(.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
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或变更准确的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 将根据投标人在招标网上的登记信息统一开具并邮寄发票。如因登记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2 开标 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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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