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堂燃气热电联产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0724-1800C37N2797
1、受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期工程拟建设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并考虑扩建的可能。本工程拟选择厂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厂址为吴家涌厂址,冷却水系统采用二次循环方式,拟以东江北干流作为电厂水源,生活用水采用城镇自来水,由中堂镇已有自来水管网接入。出线电压等级拟按220kV电压等级,新建220kV到进埔站,线路导线截面为2×630mm2。本工程天然气气源来自于中海油和马来西亚,双气源供气。
立项文件:粤发改能电函﹝2018﹞2364号。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建设规模:本期建设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厂址按4台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规划。
项目
2.2招标范围:
标段 标的 招标范围 工期
1 EPC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东莞市粤湾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所需的各项相关手续、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运输、仓储保管、试桩工程、地基处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五通一平、办公及食堂等临建)及施工管理、分部及整套启动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含编制电厂运行规程)、培训(施工现场培训、设备厂家培训)、各种协调工作、设备监造及催交、设备保管、设计联络、单体调试、总体调试、通过168小时试运的服务、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从开工到质量质保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期和投资控制)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即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火电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验收规程》和《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年版)》的要求。总承包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本工程总承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本项目计划于2018年8月开始施工,#1机组2019年11月完成168小时试运,投产发电,#2机组于2019年12月完成168小时试运,投产发电。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近7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独立完成国内2台9F级及以上燃机设计投产业绩或EPC总承包项目投产业绩,或独立完成国内2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工程EPC总承包投产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之一:①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②EPC总承包合同和与此工程对应的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机组整启试运签证,时间以投产/竣工为准。);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类似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以上业绩(需提供EPC总承包合同),且年龄不得超过55岁;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认证;
(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及较大质量事故发生(需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4.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8年7月25日 -2018年7月31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方式:派员到以下地点现场递交。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办理好企业注册手续,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后方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②按公告要求在交易中心完成报名——③前往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
4.3、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4.4、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4.4.1、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4.4.2、发售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5、投标截止时间、交标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提交5.2、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6、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汇款,其它方式不接受,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7、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售标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及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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