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 2× 350MW 机组烟气脱硫工程 吸收塔招标公告
350MW 机组烟气脱硫工程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所属地区:新疆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吸收塔招标-2018 年 7 月科技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 2×350MW 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招标三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 2×350MW 机组烟气脱硫工程的吸收塔塔体
(外壳)及钢结构部分的材料、制造和检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吉木萨尔县道路交通日趋四通八达,已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省道干线为主骨架,辐射乡镇和农牧团场。国道 216、省道 303 贯通县境,随着乌奇公路向东的延伸、车师古道的恢复,县域的交通与区位综合优势将进一步加强。
招标范围及技术性能简述:本工程共 2 台(套)吸收塔,吸收塔钢材总耗量
(估重)310 吨(单台)×2=620 吨,主要包含吸收塔筒体壁板主结构的钢板重量、所有螺栓、法兰等紧固件、连接件、预埋件、平台扶梯以及非钢板类的各式型钢构件
本项目交货期:第一批货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货到项目指定地点,其余接到发货
通知后 40 天内交货至项目指定地点。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 没有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 5 年投标人具有 2 台套 300MW 相同及以上容量脱硫工程机组设备供货业绩,投标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把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 9 时至 2018 年 8 月 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