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工程主汽、给水系统支吊架、旋转补偿器、直埋套筒补偿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及国内金融机构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距沙湾县城中心约4km,坐落于沙湾县纺织产业园北部。
建设规模: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背压式热电机组)工程位于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工业园区金沟河区内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域,本期主要建设1×B12MW+1×B35MW级背压机组配3×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预留扩建条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C12001617SZ01WZ015-120540000001 |
标段01:主汽、给水系统支吊架 |
1套 |
主汽、给水系统支吊架 |
沙湾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一期(背压式热电机组)工程指定卸货地点。 |
2018.8.5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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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001617SZ01WZ015-120540000002 |
标段02:旋转补偿器 |
1套 |
旋转补偿器 |
2018.8.2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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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001617SZ01WZ015-120540000003 |
标段03:直埋套筒补偿器 |
1套 |
直埋套筒补偿器 |
2018.8.2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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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
3.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C12001617SZ01WZ015-120540000001 |
标段02:主汽、给水系统支吊架 |
在截标日前5个自然年内应具有高温高压及以上火电机组至少3个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承包范围、工作范围、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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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001617SZ01WZ015-120540000002 |
标段02:旋转补偿器 |
投标人供货应为成熟的产品,投标方近五年内有至少2个类似项目成功投运2年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承包范围、工作范围、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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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001617SZ01WZ015-120540000003 |
标段03:直埋套筒补偿器 |
投标人供货应为成熟的产品,投标方近五年内有至少2个类似项目成功投运2年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承包范围、工作范围、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的页)。 |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