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35个日历天完成。
2.4、招标内容及范围:
焦化一厂焦炉炉头烟尘收集处理装置;
对焦化一厂年产70万吨焦2×50孔4.3米捣固焦炉机侧炉头烟进行处理。处理烟气量为150000m3/h。项目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其内容包括:项目的环评、安评、工程详细设计、土建工程、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材料的供应、系统试生产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环保验收、安全验收、消防验收、质保期内的技术指导等全部内容。
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项要求:
(1)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冶金行业(焦化)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须提供近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三份焦炉炉头烟处理工程业绩合同,业绩中所处理的焦炉为不小于4.3米捣固焦炉(合同中能体现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且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的业绩合同,要求提供用户的反馈证明。投标人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完整原件,无业绩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完整原件视为业绩无效,未提供原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D、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一年年养老保险金交纳证明);
E、投标人出具(2014-2016)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力、设备和技术能力,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均要为独立法人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0日16:30时(北京时间)期间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