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合肥热电(安能分公司)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1建设地点: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分公司厂区内。
1.3.2工程性质:改造工程。
1.3.3工程简介: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分公司二期#5、#6炉为75t/h济南锅炉厂生产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005年投产运行),二期扩建#7炉为130t/h泰山锅炉厂生产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012年投产运行)。2017年8月7日,合肥市发改委下发了《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合肥市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治理“燃煤污染”工作方案的函》(合发改能源函【2017】132号)。文件中要求按照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应加快现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全市现役燃煤公用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企业自备机组和循环流化床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为满足行动计划的要求,对原有脱硝、除尘、脱硫等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考虑到安能分公司地处居民区,人口密集、场地狭小,对白烟现象非常敏感,本次改造同时对超低排放后的烟气进行脱白处理。
1.3.4工期要求:要求承包人接到中标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及机械进入现场开始施工,2018年11月30 日前完成7#锅炉改造并达标运行;确保业主方2018-2019 年度冬季供暖(2018.12-2019.3)工作不受影响。具体施工节点计划详见第三章。#5、#6炉计划在2019年先后停炉进行改造(即#6锅炉改造结束后,再进行#5锅炉改造,2019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前完成5#、6#锅炉改造并达标运行; 2019 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具体停炉日期尚未确定。承包人应确保每台炉的脱硫除尘系统及脱硝系统必须按照业主方要求的日期同步启动并进入168h试运。
1.3.5招标范围: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安能分公司)热电厂 2×75t/h+1×130t/h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安装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拆除原有电除尘器及布袋除尘器,在原有场地中新建三套脱硫除尘一体化系统(#7、#5、#6炉各一套)系统主要包括脱硫塔、布袋除尘器、以及相关附属设备及管道阀门等;拆除引风机房侧墙以及两台引风机;为原有SNCR脱硝系统每台炉增加2支喷枪及套管,并更换每台锅炉原有的4支喷枪,重新优化原有喷枪及套管安装位置。原有SCR反应器所需的尾部受热面改造,更换催化剂一层,增加COA辅助脱硝系统。以上改造中所有的拆除施工、设备安装施工、电控系统安装、非标设备加工制作(不含脱硫外部框架及除尘器本体)均属于本标范围,工程竣工后保修工作。具体工作以施工图及发包人现场项目部委派的工作为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资格条件等内容与商务部分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为准。
1.4.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4. 投标人在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7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合肥热电(安能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安装工程 |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Ⅰ级,施工类别为改造、维修) 2、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2个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火电厂施工业绩,业绩类型须为主体施工或环保工程(仅限干法脱硫或电、袋除尘或脱硝),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 3、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相应证书。要求提供项目经理近3年担任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证明(项目经理任命书及合同)。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投标人需提供连续近六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 |
1.4.8业绩认定原则:
a.如1.4.7条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7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合同签订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b.如1.4.7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则原则如下: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7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须业主方或对应合同甲方盖章)】(需含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及施工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竣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c. 关于近xx年业绩中的“近xx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倒推xx年(只精确到月份)。
d. 近六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最近的缴费月份应至少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前2个月。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25日 09:00起- 2018年08月02日 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合肥热电(安能分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安装工程 |
|
1500元 |
计划开工日期:收到业主中标通知后立即进场。 计划交(竣)工日期:#7锅炉2018年11月30日,#5、#6锅炉2019年10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441天。 |
GDCX03-SGZB18-0259/01 |
100075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08月14日 15: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