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2/17-SG-0201 |
生产辅助用房(红色教育基地)展陈施工 |
生产辅助用房(红色教育基地)展陈施工 |
8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与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7.具有独立完成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施工协调、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8.需具有近5年内有同类工程3个及以上业绩(提供5年内的施工合同复印件)。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0.投标人近3年内所施工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1.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2.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27 13:55到 2018-08-02 23: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27 13:55 到 2018-08-02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