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内排水设备及技术供水管道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SONG TRANH 4(松针4)水电站由HA DO(河度)集团的松针4水电站投资公司投资开发。HA DO(河度)集团主业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共设施建设、水电开发及新能源开发等多个领域。SONG TRANH 4(松针4)水电站是HA DO(河度)集团投资开发的第四个水电站。
SONG TRANH 4(松针4)水电站位于Tranh河上,地处越南广南省Hiep Duc县Que Luu乡与Thang Phuoc乡交界处,项目距离Da Nang(岘港)市83公里。SONG TRANH 4(松针4)水电站装机容量2×24MW, 机组型式为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2、招标范围:
卖方将承包下列项目的设计、制造、协调、设计审查和联络会、装运前的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至指定口岸、卸货指导、现场开箱交货、监督和指导现场安装、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试运行和验收以及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
卖方应为合同设备的现场试验和检验提供必需的特殊专用试验、检验设备和仪器。这部分设备和仪器的折旧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承包以下厂内排水设备及技术供水管道泵设备采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具体包括:
1. 四台套技术供水系统卧式管道离心泵及配套电动机(Q≈220m3/h,H≥30m);
2. 两台套水轮发电机组检修排水卧式离心泵及配套电动机(Q≈280m3/h,H≥54m);
3. 一台套厂房应急防洪排水潜水泵及配套电动机(Q≈300m3/h,H≥50m);
4. 两台套厂房渗漏排水卧式离心泵及配套电动机(Q≈80m3/h,H≥55m);
5. 两台套厂房含油污水抽水卧式离心泵及配套电动机(Q≈30m3/h,H≥60m)
6. 应配备的备品备件以及运行维护工具;
7. 技术服务费;
8. 设备运杂费(含保险、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压车费等)。
投标人应对以上投标设备及其备品备件、易损零部件和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交货及相关服务等工作负全部责任,应负责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就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并对其质量负责,保证合同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商业运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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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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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海外工程供货的相关经验和良好业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有运作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厂内有足够的存放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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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投标单位应提供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有关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并提供法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和银行出具的无合同纠纷、诉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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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和生产厂家授权代理销售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同一生产厂家不得授权多个代理销售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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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有国家、行业、电建集团公司和贵阳院的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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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试验装备、制造加工能力及工艺水平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和证明,有关专业人员资质的说明,有关鉴定材料(投标产品的鉴定证书、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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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具有独立设计、制造或承包过相应的设备,且在海外不低于招标设备规格的供货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等),并具备1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业绩(附安全运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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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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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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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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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废标。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07月27日至 2018年08月0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