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计划采购大型营运车辆六分力测试系统采购等设备,并计划利用财政资金用于该项目下的支付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5-1841CCIEC039
招标项目名称:大型营运车辆六分力测试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大型营运车辆六分力测试系统 | 1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没有不良记录。
(2) 所投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应有办事处或代理及上述系统设备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并能提供相关确认资料。
(3) 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4) 如果投标人所投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大型营运车辆六分力测试系统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书。
(5) 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由出口国政府授权机构签发的大型营运车辆六分力测试系统的原产地证明书,在投标时须提供原厂商承诺函。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 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投标人应提供最近3年每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应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9) 投标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对投标设备五年以上的制造经验(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投标设备应有良好的国际(或国内)销售业绩和使用信誉。
(10)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国内近五年的销售业绩清单(包括用户、联系人、
(11) 在三年内与招标人有贸易纠纷,或被索赔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13) 未能按照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7-2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8-03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8-17 09:3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