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兴风电场二期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总装机容量50MW。工期要求:2018年9月20日开工建设,2018年11月23日首台风机吊装完成,2018年12月20日首批风机并网,2019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投产。(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上级批准的最终工期为准)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应符合业主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公司《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海兴风电场二期项目主体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兴风电场二期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4项类似本标工程(电力建筑+风电安装)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其中电力建筑:4项及以上;风电安装:至少有需要100台(及以上)2MW(及以上)风电机组安装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没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7月25日9:00起至2018年8月1日17:00止。
获取方式:1.报名: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7月25日9:00起至2018年7月3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费:3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