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03标段07工区承担2站2区间施工任务,分别为:丽景门站(不含)~青年宫站区间、青年宫站、青年宫站~夹马营站区间、夹马营站。其中2区间全部采用盾构法施工。其中:丽景门站~青年宫站区间(CK16+817.358~CK17+890.511)右线长度为1073.153m,左线长度为1077.469m(含一处长链,长4.326m),左右区间共长2150.622单线延米。本区间共设一座联络通道兼泵房,其中心里程为左(右)CK17+370.108。青年宫站~夹马营站区间左(右)CK18+069.978~左(右)CK18+926.552),其中,右线长度为856.574m,左线长度为857.887m(含一处短链,长1.744m,一处长链,长3.057m),左右区间共长1714.461单线延米。本区间共设一座联络通道兼泵房,其中心里程为右CK18+401.923/左CK18+401.730。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1 |
粉煤灰 |
F类II级 |
8690 |
t |
洛阳地铁1号线03标段07工区盾构项目施工现场 |
2018年9月3日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
合计: |
8690 |
3、采购数量:见招标范围列表。以上数量为暂定量,实际量根据工程实际施工需求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暂定2018年9月3日,实际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为准,分批交货。
6、质量要求:
6.1符合GB/T1596-2017技术标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招标人接货后抽检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投标人,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的要求。
6.3 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人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招标人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4 供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6.5 粉煤灰厂家要求:由各投标人自行在工程所在地或附近咨询与了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本500万及以上,生产能力30000吨/年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产品取得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要求50万元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地铁工程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粉煤灰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0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