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三供一业”供电改造分离移交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三供一业”供电改造分离移交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三供一业”供电改造分离移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三供一业”供电改造分离移交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3招标范围:本次工程范围为包头第三热电厂职工家属区,供电400V架空线处引接,包括低压电缆、配电π接箱、计量表箱、居民电表、电表前后导线及入户开关等的更换。老旧电能表更换为智能费控电能表,内嵌式电表箱只更换箱门,悬挂式电表箱整体更换。按照一户一表原则设置。
需更换各种型号的低压电缆约共计6746米(详见设备清单),重新敷设楼内居民配线各种型号线缆约29926米(详见设备清单),更换居民用户DDZY 1(80) A电度表1075块,各类电缆分支箱90台(380V),各类断路器90台(详见设备清单)。
上述设备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移交以及相应旧设备的拆除均由投标方负责。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4工期:2018年9月30日前完工并移交当地供电局。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 投标申请人须为合格供应商;
3.1.2 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 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必须同时具有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之日在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输变电施工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合同业绩至少2份(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7月31日9时00分起至2018年8月7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8年7月31日9:00至2018年8月20日17:00)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费:( 500 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