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2097.48㎡。其中碰撞综合试验场建筑面积1773.12平方米;碰撞试验功能区建筑面积324.36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的发包价为:12488037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9月15日至2019年11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未经招标人同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报名、投标文件人员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至 2018年8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