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水质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设施及服务采购项目(科韵路段)
二、招标编号:0724-1800C10N1003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范围:
为改善黑臭河涌水质,解决新建污水处理厂区、管网未建成之前污水溢流问题,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一体化设施服务商对生活污水进行临时应急处理服务。
本次招标要求: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污水应急处置单位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权属科韵路段污水管网、河涌溢流口周边设置一体机,处理点的污水处理量为2万吨/天。另外,投标人须保证在一体机无法处理全部污水的情况下将污水转输至下游管网,一体机污水处理量及污水转输总量为5万吨/日。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一体机可根据招标人的需求或现场实际水量情况灵活增加或减少一体机。
中标单位需完成应急项目处理点的①工艺设计、地质勘探;②对招标人提供的污水收集路由、水量、污水提升方式等方案进行校核及深化设计,负责现有管网与一体机设备之间的管道衔接、泵井、变电站申报建设、现场围蔽(需根据甲方对围蔽的要求)及配套土建施工;③设备采购安装调试;④3年设备运营,运营期结束后应急设施(含连接管道、配套土建)的拆除及原样复原。运营期间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好防火、环保、噪声控制、排污、安全生产、固废等工作。全部费用包含在应急设施承包商的承担范围内。
中标单位负责一体机及转输设施的建设、调试、运营、解决现场用水、用电问题(无法借电时或突发停电时需自备发电机,确保一体机的正常运行)、污水提升、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污泥处置等工作。
中标单位工作范围应包括提供所有需要的材料、机械、劳力、以及其他设施、完成合同文件里规定的服务,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项目承包方式:招标人通过购买污水处理服务的方式,向投标人购买水质一体化处理服务。乙方需投资完成招标内容的工作,乙方按实际完成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达标污水量)服务费用。
项目工期:配套泵井、衔接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土建和一体机设备到场并安装完成,具备通水条件(包括提升泵的安装、取水、一体机设备建设)的工期为甲方发出进场通知书20个日历日;调试运行水质达标期(5个日历日)、项目验收,最长调试期为30日历日;运营服务期从甲方验收当日起算,服务期限为3年。
项目情况,设备技术指标、处理效果要求:
处理能力
(万吨/日)
进水指标
出水水质要求
(满足一级B标准)
服务期限
(天)
现场可使用面积
(㎡)
使用范围/使用频率
功能要求
位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权属 科韵路段污水管网、河涌溢流口周边,日处理能力2万吨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质按照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设计(仅供参考)。
CODcr≤250mg/L
BOD5≤120mg/L
SS≤150mg/L
NH3-N≤30mg/L
TP≤4mg/L
pH:6~9
一级B标准:
CODcr≤60mg/L、
BOD5≤20mg/L、
SS≤20mg/L、
NH3-N≤8mg/L、
TP≤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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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权属 科韵路段污水管网、河涌溢流口周边/连续使用
按照实际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一体机必须具备提升污水的能力并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2、自备流量计,可准确计量日处理水量;
3、具备污泥脱水能力,脱水后污泥含水率低于80%,具备污泥储存功能;
4、具备出水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及出水水质(CODcr、SS、NH3-N、TP)在线监测系统;
5、具备隔音降噪功能,项目现场噪声按环保部门相应标准,不应超过60分贝;
6、具备除臭功能,项目边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其中臭气≤20。
7、根据甲方要求和规格标准做好现场围蔽工作。
8、一体机污水处理量及污水转输总量为5万吨/日。
备注:1、投标单位应对本项目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工作内容进行投标,且承诺一体机污水处理量及污水转输总量为5万吨/日。
2、投标人必须按市水务局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相关规定,将一体机项目产生的剩余污泥交由具备污泥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并在广州市固体废物GIS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电子转移联单,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按期完成相应的污泥台帐。一旦发生污泥乱倾倒或偷排入下水管道或二次污染的情况,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当月全部污水处理费,同时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投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无条件退出,30天内自行拆除所有设备。
3、本项目可用地:约900平方米,本项目运行用地由招标人提供,具体实施位置由招标人指定。投标人须保证在招标人提供的场地内放置相应设备并确保服务质量。
本项目投标限价为:
一级B标准:日处理吨水单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70元/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备至少一项日处理能力不小于10000吨/天的一体化应急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含完工或正在服务的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述所述的有效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实有违法行为。
(14)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资格条件要求第4-5条规定情况的声明函(原件))。
八、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后方可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九、资格预审方法及评标办法:
9.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资格审查结果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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