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3招标范围:秦一厂1号机组和方家山1、2号机组海水泵房以及周围附属设备(包括机组正常运行期内设备大修)的日常维修和机组小修工作,以及相应的检修文件编写、厂房管理。详见技术规格书。
2.5服务期:2.5年(2019.1.1-2021.6.30),满足现场生产计划安排。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3发售时间:2018年8月1日12:00—2018年8月7日12: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9月11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物资供货及相关服务(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海水泵厂房日常检修或大修,并有相应机组的循泵/或者类似的设备大修经验,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项目经理资质要求:5年以上核电站设备维修经验,具有项目管理经验,职称工程师及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