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入口大门、中水池等厂前区一期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工程
投标人范围:国内
四、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8月01日 17:3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9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8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西北距陆丰市26km,西距汕尾市区约45km,东北距惠来县约58km,东北距揭阳市约120km。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广核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注册成立,作为项目业主负责陆丰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1.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规范书》。
1.3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为7.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1.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n 在公司注册地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n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施工类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安全员B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报名截止日起倒算)承接过不少于三个5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工程。
2.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信用中国官网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无行政处罚、黑名单、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商业信誉问题,或提供截标前一年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5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提供截标前一年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无无异常或良好或资信等级为“A”及以上,若资信等级带有字母B的,均视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资信不良情况。)
2.6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2.7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处于有效期内。
2.8具备下述情况之一的: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或事业单位);②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上级主管单位;③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或事业单位),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或事业单位)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子母公司中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单位废标。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注意事项: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作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