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请收到谈判邀请书的特定投标单位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4工程概况:占屋顶面积800平方米,装机规模100KW,控制价53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或组件材料、逆变器的企业。
②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自行进行施工的: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③如果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委托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被委托的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资格必须符合下述“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中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指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b、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c、建筑机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在近三年( 2015 年 8月 1 日至今),至少有 1 项已完工建设的70KW光伏发电工程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只接受收到谈判邀请书的特定投标单位报名,报名时间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8 年 8 月 2 到2018年 8 月 8 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