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河防洪治理工程沙湾段(70+300-78+81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玛纳斯河防洪治理工程沙湾段(70+300-78+813)己由塔城地区发改委以塔地发改农经[2017] 7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沙湾县水利管理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防洪工程总长6.72km,其中防洪堤工程0.61km,护岸工程6.11km,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新建防洪工程总长3.54km,其中新建护岸工3.11km、新建防洪堤工程0.43km,
2.2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合同编号:XJSWSL-2018002/01):(桩号范围:70+300-71+800),新建护岸工程1.5km。
施工二标段:(合同编号:XJSWSL-2018002/02):(桩号范围:71+800-74+650)新建防洪工程总长2.04km,其中防洪堤工程0.43km,护岸工程1.61km。
监理标段:(合同编号:XJSWSL-2018002/04):负责本工程(桩号范围:70+300-78+813)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3计划工期: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11月30日,总工期89日历天。
2.4评标办法:施工一、二标段均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07日至2018年8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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