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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远市和富广场B幢一至四层办公楼物业服务管理项目正式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和富广场B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 (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远市和富广场B幢一至四层办公楼物业服务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807-050315-0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和富广场B幢一至四层办公楼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服务年限

付款方式

物业服务管理

政府采购

一年

1、 采购人按每月考评实际得分计算当月的服务费。

2、 清远市房产交易中心和清远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负责承担的服务费于下一个月的10号前向中标人办理上个月服务费的支付手续。

3、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承担的服务费于下一个月或季度10号前向中标人办理上个月或季度服务费的支付手续。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8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如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 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以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 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8年8月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2,700.00元)。

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 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期间(08:3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详细地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8年8月2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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