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仓储一体化信息系统整合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3项目概况: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核电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咨询、环境评估、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建设监理、调试实施与管理、技术服务、招标代理、人员培训等。
仓储管理部门作为核电设备物资接收、存储及出库的管理部门,为核电物资存储管理提供有效支持。其应用的信息化管理工具与公司合同、采购系统均同时搭建在SAP平台。福清仓储管理系统自2010年开始建设,先后经历了一期基础功能搭建,二期、三期功能扩建和四期的上下游对接,实现了全业务扫码和按领料需求准备货品等。田湾项目自2016年开始应用工程公司的仓储系统,以福清仓储系统作为参照,至今尚未得到良好应用。至今,两项目仓储系统未完成与上游采购版块的标准化对接管理。本期项目将着重解决如上问题。
另外,为满足公司其他部门信息系统规划及建设需要,将完成与合同二期系统接口,为其传递合同基本信息、合同支付信息、人工时填报信息等。
2.4招标范围:实现仓储系统自预发货通知管理至装箱清单信息展示与同步、接货检验、开箱检验、到场验收的全过程优化管理,并且,实现设备、大宗材料的成本入库管理,为甲供物项转固提供基础数据。完成与合同SAP系统接口,对于立项相关信息进行交互,为其传递合同相关信息。实现采购系统合同支付计划发布与变更管理。
2.6服务期:2018年10月完成业务需求分析及蓝图,12月底前完成全部功能上线,上线后提供2个月的试运行支持;试运行结束后可以进行终验;终验结束后,免费质保期为1年。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3发售时间: 2018年8月2日17:00 —2018年8月8日12: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8月27日 0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5)投标人在技术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专业技术力量并满足下列要求:
A.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SAP系统项目管理经验,且具备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
B.业务顾问:具有5年以上SAP系统项目的实施经验。
C.开发与运维支持人员:具有5年以上SAP系统项目的开发经验。
(8)业绩情况:投标人近3年内应至少具有两项SAP项目实施业绩。
(9)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记录(出具无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