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基地先进核电项目、后处理项目竣工结算第三方审核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先进核电技术自主创新研发中心、核燃料后处理技术工程应用研究设施两个项目。本项目是指对项目监理单位已审核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基地先进核电项目、后处理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再次审核的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计价方法、计价过程进行全面和详细审查、复核,并出具相应报告。
2.4招标范围:对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核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基地项目先进核电项目、后处理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再次审核的工作,包括先进核电项目、后处理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室外工程及其他施工工程。
先进核电项目:基本费取费基数暂按14907万元计算,效益费取费基数暂按745万元计算。具体委托范围以招标人发布的工作任务(委托咨询工作令/委托单)为准。
后处理项目:基本费取费基数暂按19562万元计算,效益费取费基数暂按978万元计算。具体委托范围以招标人发布的工作任务(委托咨询工作令/委托单)为准。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委托项目完成,具体以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完成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3发售时间:2018年8月2日17:00 —2018年8月8日12: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 8月 31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工程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以及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经理需要具有同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10年,负责过同类项目5个以上,执业资格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保证各专业均有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持证人员派驻项目。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