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南寺塬水源工程:铺设各类管道3000m,配套安装150QJ10-360/45潜水泵2台(一用一备)自动化上水设备1台,软启动柜1台;新建镇墩20座;管线穿路4处;新建泵站1座,其中:新建50m3蓄水池工程1座,管理房(3间,厕所2间,电动大门1付,新建闸阀井3座(1.2*1.4),院坪硬化260m2。输配电工程架设高压线路0.08km,低压线路0.08km,配套安装50KVA变压器1台,高压计量器1套。②唐塬水源工程:铺设各类管道6500m,管线穿路5处;新建闸阀井10座(1.2*1.4),自来水入户34户。③清水沟水源工程:新建矩形集水池1座,配套安装200QJ20-450/33潜水泵2台(一用一备);安装45KW软启动柜1套,35KW软启动柜1套,18KW软启动柜1套;安装云台式摄像机1套。
2.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年8月30日开工,2018年10月28日竣工,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合水县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南寺塬、唐塬和清水沟水源工程全部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5年 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5年至2017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5年至2017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省级以上水利行业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须持有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的《甘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登记备案核准证》并年检合格。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携带居民身份证,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应当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身份识别。
3.7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投标本工程一个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项目投标企业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9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拟投入项目经理一致。每个投标企业拟投入每标段的五大员不得重复。
3.10投标企业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证明。
3.11信誉要求: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 8月8日17时(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