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工程 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工程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工程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
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本工程所应用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输变电工
程专业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⑥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⑦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①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内完成过至少一个 48MW
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项 目 EPC 总承包(含自建)工程;
②2.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 200 台套;
③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至少 1 个国内 48MW
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 1 个国内 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担任过至少
1 个国 内 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8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工程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
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工程位于天峨县向阳镇西北部“交连岭”
一带,地处燕来乡、下老乡、向阳镇交界处,距离天峨县城约35km。项目中心位置北纬
25°07'45.99",东经106°51'50.17",可利用山梁的海拔主要介于1000~1400m之间。
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机位布置图、用地红线图及投标人
微观选址结论进行风机机型优化选择,所投机型单机容量要求不小于2MW,投标人所投方
案总容量不应低于100MW,同时不应超过项目核准容量的2%(项目核准建设容量为100MW
)。
本项目各风机所发电力经35kV箱变就地升压后通过场内5回集电地埋电缆(铝合金电
缆)方式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220kV升压站新建一台120MVA主变压器,从升压变新
建一回220kV线路接至丹阳 220kV 变电站的 220kV 侧。
2.2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
2.3交通运输条件:交连岭风电场场址具有较好的对外交通基础,交通比较便利。
风机设备运输路线如下:厂家-互通高速-兰海高速-南丹县-省道S317-天峨县-
省道S317-场区已有道路-
风电场场区。风电场范围是指从S317省道与项目所在地现有乡村道路交接点至交连岭风
电场内的所有范围,进入交接点以前的所有国道、省道、县道都不属于风电场范围。
投标人承担风机及其他设备从出厂至安装地点的大件运输,为满足设备运输所需要的
道路改造及桥梁加固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招标范围:
包括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除送出工程以外的全部勘测设计,全部设备和
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
,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
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
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
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图测量(包括升压站、风机平
台及基础、场内外道路)、地勘(包括主要设备和建筑基础)、微观选址、初步设计(
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
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设计
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
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中国三峡新能源有
限公司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及《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升压站典型设计》进行设
计;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
路),风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锚栓基础、
箱变基础等,箱变基础参照一体化基础考虑),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
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
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
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塔筒、
箱变(华变)、集电电缆(铝合金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
、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22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楼及配套设施、所有设备
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升压站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
程、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等;
(5)220kV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V设备(
主变、GIS)及其附件、35kV母线桥、35kV屋内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
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
防雷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远程集控子站、通信及远动系
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
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
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包
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升压站、风场、道路等安
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满足三峡视觉识别要求),办公及生活家具的采购由招标人自
行采购。
施工供电工程(架设10kV电源,投产后转升压站备用电源),施工期及运行期供水工程
(打井或抽水,水量和水质须满足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负责完成项目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设计、施工、监测、验收(包括“三同时”、专项验
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其他要求
1)招标人已完成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的办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用地红线图
进行风场规划及布置,不允许超红线进行风场设计规划及施工。
2)投标人须提交该项目所投风机年发电量保证值,并提交参与本项目质保期风机保
证发电量考核的书面承诺。
(9)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投标人负责部分
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设计、施工备案手
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
②项目工程防雷、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升压站电磁辐射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
应费用,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③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包括施工营地、加工厂、临时堆场等,涉及施工期间用
地手续办理、费用补偿及植被恢复等)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补偿
、恢复等费用。
④负责应对各项内外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检查等),
并承担相应费用。
2)投标人配合部分
①配合业主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
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协调费
用;
②配合业主完成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定
值计算、质量监督、启动验收等)办理及并网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工程土地征用、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
④招标人提出需投标人配合的其他工作。
(10)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
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
应满足《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 51121-
2015)、《有限公司风电场设备移交生产验收交接技术导则》中关于工程
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
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
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
,但它对于本风电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
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标段以风电场侧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终端塔为招标范围分界点。风电场至招标分
界点的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
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
等)。
本工程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
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
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为2年),其中电气设备质保期2年,风机质保期5年。
2.5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程计划工期为18个月。全部风机具备并网发电条件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3月30日前升压站具备带电条件,2019年3月30日前首台机组具备并网条件,具体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
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本工程所应用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输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⑥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⑦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①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内完成过至少一个48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项目E
PC总承包(含自建)工程;
②2.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200台套;
③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至少1个国内48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经历
。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48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担任过至少
1个国内48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售后不退。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工程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工程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
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本工程所应用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输变电工
程专业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⑥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⑦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①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内完成过至少一个 48MW
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项 目 EPC 总承包(含自建)工程;
②2.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 200 台套;
③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至少 1 个国内 48MW
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 1 个国内 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担任过至少
1 个国 内 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8 年 08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18 年 08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08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公告 “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工程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
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100MW)工程位于天峨县向阳镇西北部“交连岭”
一带,地处燕来乡、下老乡、向阳镇交界处,距离天峨县城约35km。项目中心位置北纬
25°07'45.99",东经106°51'50.17",可利用山梁的海拔主要介于1000~1400m之间。
项目总装机容量100MW。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提供机位布置图、用地红线图及投标人
微观选址结论进行风机机型优化选择,所投机型单机容量要求不小于2MW,投标人所投方
案总容量不应低于100MW,同时不应超过项目核准容量的2%(项目核准建设容量为100MW
)。
本项目各风机所发电力经35kV箱变就地升压后通过场内5回集电地埋电缆(铝合金电
缆)方式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220kV升压站新建一台120MVA主变压器,从升压变新
建一回220kV线路接至丹阳 220kV 变电站的 220kV 侧。
2.2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
2.3交通运输条件:交连岭风电场场址具有较好的对外交通基础,交通比较便利。
风机设备运输路线如下:厂家-互通高速-兰海高速-南丹县-省道S317-天峨县-
省道S317-场区已有道路-
风电场场区。风电场范围是指从S317省道与项目所在地现有乡村道路交接点至交连岭风
电场内的所有范围,进入交接点以前的所有国道、省道、县道都不属于风电场范围。
投标人承担风机及其他设备从出厂至安装地点的大件运输,为满足设备运输所需要的
道路改造及桥梁加固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招标范围:
包括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除送出工程以外的全部勘测设计,全部设备和
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
,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
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
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
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地形图测量(包括升压站、风机平
台及基础、场内外道路)、地勘(包括主要设备和建筑基础)、微观选址、初步设计(
含业主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
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设计
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
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中国三峡新能源有
限公司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及《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升压站典型设计》进行设
计;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
路),风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锚栓基础、
箱变基础等,箱变基础参照一体化基础考虑),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
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
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
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塔筒、
箱变(华变)、集电电缆(铝合金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
、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22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楼及配套设施、所有设备
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升压站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
程、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等;
(5)220kV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V设备(
主变、GIS)及其附件、35kV母线桥、35kV屋内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
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
防雷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远程集控子站、通信及远动系
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
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
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包
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升压站、风场、道路等安
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满足三峡视觉识别要求),办公及生活家具的采购由招标人自
行采购。
施工供电工程(架设10kV电源,投产后转升压站备用电源),施工期及运行期供水工程
(打井或抽水,水量和水质须满足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负责完成项目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设计、施工、监测、验收(包括“三同时”、专项验
收)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其他要求
1)招标人已完成项目使用林地手续的办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用地红线图
进行风场规划及布置,不允许超红线进行风场设计规划及施工。
2)投标人须提交该项目所投风机年发电量保证值,并提交参与本项目质保期风机保
证发电量考核的书面承诺。
(9)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投标人负责部分
①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设计、施工备案手
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
②项目工程防雷、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升压站电磁辐射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
应费用,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③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包括施工营地、加工厂、临时堆场等,涉及施工期间用
地手续办理、费用补偿及植被恢复等)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补偿
、恢复等费用。
④负责应对各项内外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检查等),
并承担相应费用。
2)投标人配合部分
①配合业主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
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协调费
用;
②配合业主完成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定
值计算、质量监督、启动验收等)办理及并网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③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工程土地征用、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
④招标人提出需投标人配合的其他工作。
(10)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
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
应满足《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 51121-
2015)、《有限公司风电场设备移交生产验收交接技术导则》中关于工程
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广西天峨交连岭风电场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
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
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
,但它对于本风电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
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标段以风电场侧220kV送出线路第一基终端塔为招标范围分界点。风电场至招标分
界点的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
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送出工程、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
等)。
本工程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
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
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为2年),其中电气设备质保期2年,风机质保期5年。
2.5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程计划工期为18个月。全部风机具备并网发电条件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3月30日前升压站具备带电条件,2019年3月30日前首台机组具备并网条件,具体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
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本工程所应用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③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输变电工
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⑥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⑦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①2015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内完成过至少一个48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项目E
PC总承包(含自建)工程;
②2.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商业运行业绩不少于200台套;
③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并网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至少1个国内48MW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经历
。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48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担任过至少
1个国内48MW及以上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