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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豫宾路互通立交(G30乌奎高速公路节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乌鲁木齐豫宾路互通立交(G30乌奎高速公路节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

1.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豫宾路互通立交(G30乌奎高速公路节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以《关于乌鲁木齐豫宾路互通立交(G30乌奎高速公路节点)工程立项的批复》 (乌经开经【2018】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为新疆建投项目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设计路线在G30乌奎高速公路与乌鲁木齐豫宾路相交处设置辅助车道菱形互通立交,匝道(A、B、C、D)宽度约9.0m,辅助车道宽约3.75m、长约3.1km。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8年9月1日开工, 2019年10月31日交工,总工期426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本合同段内所有勘察、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项目

名称

公路等级

主要工程内容

乌鲁木齐豫宾路互通立交(G30乌奎高速公路节点)工程

高速公路

(1) 合同段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及设后服务等工作;合同段范围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如有)、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如有)、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工作(如有)、文物论证评估工作(如有)专项技术(评估)报告及评审(如有);

(2)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须满足(1)、(2)、(3)的资质要求:

(1) 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且同时要求投标人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并且由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甲级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及购买投标文件等事宜。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秦基大厦D座1606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证书,疆外企业提供有效进疆备案册等;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资格证书可提供带二维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注: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妇女儿童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咨询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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