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杨市泵站工程主电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潜江市杨市泵站工程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主电机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设备计划使用国有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杨市泵站站址位于潜江杨市办事处佘口村附近,其排区位于幸福排区西北部,包括东荆河大堤以东、潜泽公路-城南河以西、骑马堤以南、杨市种植场以北的区域,排区面积57.3km2;排区涝水经二级泵站及内部渠道汇入百里长渠后由杨市泵站排入东荆河。杨市泵站总装机4×1250KW,设计排涝流量40m?/s。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等规程规范的相关规定,拟建泵站为Ⅲ等工程,泵站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引水渠、主泵房、拦污栅、进水池、进水池翼墙等)级别为3级;出口防洪闸位于东荆河堤,东荆河堤防为2级堤防工程,泵站出口穿堤流道及防洪闸同东荆河堤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出水口挡土墙、进出水池边坡护坡等)级别为4级,其他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根据《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的规定,永久建筑物级别为3级,对应设计洪水重现期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重现期为100年一遇。
2、招标范围:
标段 名称 |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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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第2 标段 |
湖北省潜江市杨市泵站工程设备采购第2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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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4台套(TL1250-28/2150)同步电机、励磁及附属设备、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发货、运输、交货、工地现场开箱交接卸货、现场开箱检查;并负责合同范围内设备组装、试验、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技术资料、培训和协调等服务。 |
以上表中设备型号均为工程初设阶段建议型号,具体型号可由生产厂家在满足本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条款中的所有技术参数要求前提下进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唯一确定地列出。
3、采购数量:详见需求一览表。
4、交货时间:120日历天,2019年2月1日完成全部设备供货。
5、交货地点:湖北省潜江市杨市佘口村八组。
6、质量要求: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满足工程需要,保证设备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电机制造能力的生产厂家;
(3)具有与本工程同等及以上规模相关设备设计、制造、供货的能力,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或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生产过一项电机容量为1250kW及以上的立式同步电动机的产品。
2、其它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以提供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为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已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2018年0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仅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