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电气主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8: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7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
1.1项目简介
岱山4#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位于舟山市岱山岛西北侧海域。根据投资方与海事、军事、大桥管理局等多方沟通,场址较规划、预可有较大调整,分为东西两个区块。
本工程本期预计安装54台4.0MW的海上风电机组。风电场新建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陆上集控站,海上升压站采用1回220kV海底电缆在大鱼山岛西侧登陆点登陆后转陆缆接入到位于岛中部的陆上集控站,集控站东侧毗邻220kV鱼山变电站,通过1回220kV电缆线路接至220kV鱼山变电站。
1.2招标范围
岱山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220kV主变压器、GIS设备、35kV开关柜、接地变柜、站用变压器和小电阻、低压配电柜、设备连接电缆、柴油发电机组相关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支持服务及培训等。
1.3资金来源
项目总承包费用。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 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3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5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2014-2016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2.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4) 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倒算)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正在接受地级市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2.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2.8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两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投标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投标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9 如投标人非主变及252kV GIS两类投标产品制造商,则主变及252kV GIS两类投标产品制造商应为投标人的独资或控股子公司。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