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综合资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0.53万元人民币,为金山区新菖圩区建设工程提供监理服务,主要工程内容:新建泵闸(水泵流量2×1.25立方米/秒、闸孔净宽4米)2座,泵闸(水泵流量1.25立方米/秒、闸孔净宽4米)4座,泵闸(水泵流量0.25立方米/秒、闸孔净宽4米)1座、桥梁1座,箱涵1座,配套移动柴油发电机2台,沟通河道235米等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一切工作。
6、交付日期:24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80日历天,整理资料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8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505300.00元(国库资金:5053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0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27 13:30:00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