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响堂水镇二期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峰峰矿区响堂水镇二期工程项目已由邯郸市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发【2018】36号可研批准,以峰审批核发【2018】36号招标方案核准,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邯郸市峰建投资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嘉澳工程项目管理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
2.2项目概况:占地面积75.02亩,主要建设内容游客接待中心、服务中心、停车场、道路景观工程、公园建设等。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本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所有设计手续、施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项目投资金额:5255.9万元。
2.8资金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4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总承包工程贰级、并且本单位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3家,报名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8:30至2018年8月 9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费1000元,开标现场缴纳。
5.2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8年8月13日17时30分,发送河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超期视为无异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8月 23 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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