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来胡硕街道办事处达来胡硕苏木产农结合光伏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达来胡硕苏木产农结合光伏工程 |
1 |
达来胡硕苏木产农结合光伏工程 |
1489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企业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其经营范围内须含有生产、制造、安装或销售的本项目采购标的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社保的发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加盖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6、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
7、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开标需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开标现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
8、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开户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