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鹿泉区铜冶镇中心大街石铜路至青龙山大道路段供热管道及附件采购招标公告
鹿泉区铜冶镇中心大街石铜路至青龙山大道路段供热管道及附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鹿泉区铜冶镇中心大街石铜路至青龙山大道路段供热管道及附件采购
2.1.2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2.1.3工程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
2.1.4.工期:中标通知日起或签订技术协议后15天内交付现场,所有物资分批次交货到施工现场,并且交货顺序及进度须满足供热管道安装进度的要求。
2.2招标范围鹿泉区铜冶镇中心大街石铜路至青龙山大道供热管道管径DN250~DN600,额定压力为1.6Mpa,额定供回水温度130℃/70℃。本标书供货范围包含鹿泉区铜冶镇中心大街石铜路至青龙山大道管道及各连接件附件:保温管道、保温管件、阀门、补偿器的供货,以及施工现场管道接口加装保温,根据现场设备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四检测所出具的检测报告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3项DN800及以上保温管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8月3日9:00起至2017年8月17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8月3日9:00起至2017年8月10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17时00分